因为有的,还要给他;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去。(可4:25)
属世的原则,就是东西给出去会越给就越少,但是属灵的事物刚好相反,东西给出去会是越给越多。凡在什一奉献的事上,有学习的都能为这句话作见证,也都能说阿门。
“有的,还要给他”。怎么才算是“有”呢? 就是那些听见了神的话又去实行,又去活出的人,这就是“有”的人。在什一奉献的事上我们听了主的话把它实行出来,就是有的人。我们除了得到“施比受更为有福”的应许以外,主的话又说:“你们要给人,就必有给你们的,并且用十足的升斗,连摇带按,上尖下流地倒在你们怀里。”我们若给出去,就会越给越多。
我愿成为一个听道又能行道的人。主啊!在“什一奉献的事上”帮助我,也在“爱弟兄姊妹的事上”帮助我。阿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