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事不对人,人人也希望做到,但实在太难!
难在那里?难在误解什么是‘对事不对人’!‘对事不对人’不是叫你只针对事情,不针对人,这样太难,人与事根本不能独立存在,事由人做,又怎能只针对事情,不针对人呢?
况且世上还有另一紧箍咒,名曰同理心,同理心就要对人啦,死未!
‘对事不对人’究竟是什么?
1. 只作争论,不去争执:争论就是提出观点,并加上论据原因,争执就是只提出反对观点,但没有有效论据原因。谈论时只针对论据原因,及论据原因与观点的关系,而不针对观点 (针对观点等于说对方是错!)
2. 只用事实,不用感觉:争论时的论据原因必须是具体事实 (事实不是真相,事实只是实际存在的东西),不能以感觉为论据原因,因为争论需陈列论据原因及观点,前后两者必须有因果关系存在,具体事实才具有产生因果的能力 (Causal Power),而感觉 (即说我觉得怎样)是抽象的,因此缺乏产生因果的能力,自然不能是一个有效的推论!
3. 只谈出错,不谈犯错:说人犯错,就是说人是错;只谈出错,就是研究那里输入发生问题,导致不能产生预期的输出,对事不对人吧!
没有争论,就没有‘对事不对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