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出幼儿特别扣除额,明年上路,2到5岁幼儿,每人有2.5万元特别扣除额,这是个针对中产阶级的幼儿特别扣除额,因为超过20%税率的人不适用,而低收入不用缴税的人自然也不适用。
它的另一个问题是,在适用的人之中,税率高的人得到的效益较大,虽然其实每人每年的效益,最高也不过12%,约3000元。比较公平的设计,除了所得高的人不应该有补助,所得较低的人,应该获得较多的补助,至少, 所得较低的人应该在名目上获得相同金额的补助。
比较好的方式,应该是不要用特别扣除额,而用每位幼儿每年三千元的补助或特别可扣抵税额,这样万一没有所得,还可以得到退税,而且名目上每位幼儿的补助金额相同,但是对低所得者而言,效用却是高于高所得者。
这几亿元如果拿来,广设费用低廉的公立托儿所,或采用公办民营托儿所,只要每月能降低三千元的月费,这样对养育幼儿的父母帮助会更好,而且广设费用低廉的公立托儿所,可以促进经济,增加就业,实在比多盖马路与建筑来振兴经济要好,一石二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