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增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明显减少。
8月10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杨晓渡作了《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
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国家监委专项工作报告。
政知君注意到,这份报告包括“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主要情况”“工作中的初步体会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考虑”三部分。
报告披露,2014年至2020年6月,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共追回外逃人员7831人,包括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2075人、“红通人员”348人、“百名红通人员”60人,追回赃款196.54亿元,有效削减了外逃人员存量。
其中,国家监委成立以来,共追回外逃人员3848人,包括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306人、“红通人员”116人、“百名红通人员”8人,追回赃款99.11亿元。
报告中还提到,新增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明显减少:
从2014年的101人降至2015年31人、2016年19人、2017年4人、2018年9人、2019年4人,有力遏制住外逃蔓延势头。
数据显示,2019年,各级监察机关在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中,共追回职务犯罪嫌疑人969名,其中厅局级干部3名、县处级干部36名。
2019年共追回国有企业、国有金融机构、基层自治组织等领域外逃人员502人,占同期追回外逃人员总数的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