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定于12月30日(星期五)上午8:30,在区人大会议室召开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审议和通过《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蚌埠中欣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开展融资租赁的议案》。

3、作出关于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4、审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新一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5、通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6、通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议案审查委员会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7、通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名单(草案)。

8、决定列席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人员名单。

9、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请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区政府区长或副区长,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财政局负责同志,燕山乡、雪华乡人大主席。

提交本次常委会审议的报告于12月25日前一式三十五份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五、请各位委员安排好工作,按时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