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八次临时会议于 2014 年 2 月 17 日上午 9 点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14 年 2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通知中包含 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会议由董事 长杨永华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5 名。监事康万琴、 武驿洋、朱仁爱及董事会秘书陈辉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永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法律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董事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永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上海永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
上海永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2 月 17 日以公告方式向各股东发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 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相 关规定。因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合规。
1、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1)审议《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上海永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3)审议《关于召开上海永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
3、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①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②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③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3、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