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款
6月30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
6月30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 通知明确,提高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 同时,在确保不超出工程总概(预)算以及工程决(结)算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除按合同约定保留不超过工程价款总额3%的质量保证金外,进度款支付比例可由发承包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本期话题我们接着上期的话题继续讨论
本期话题我们接着上期的话题继续讨论,法律规定农民工可以找建设单位要钱,但是如果建设单位耍赖,有人会说可以把建好的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用来偿还,这就涉及到一个很重要的法律问题了,农民工是否对建设单位的建设工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因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一个法律专有名词,我先向大家通俗易懂地解读一下。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指在建设单位经包工头催告支付工程款后的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包工头享有的与建设单位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并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我为大家整理了民法典规定的法律法规,本期分享干货,一定要收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