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教育部于 110 年 8 月 17 日以台教授国字第 1100105137 号函,函送经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核定“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幼儿园 110 学年度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至各直辖市及县市政府及教育部所属国私立学校。

三、 依前开指引略以,为兼顾民众生活品质活动空间需求,于整体防疫措施规范下,请贵校适度开放学校户外操场,并依“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户外操场防疫管理措施”之防疫规定办理,其余校园区域及设施不开放人员使用及进入。

四、 依前述相关规定,于国民体育日当天户外操场免费开放供民众使用;至有特殊原因(如整修中)而未能于当日免费开放者,亦应于适当管道公告相关讯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