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介费:客户聘用家政服务人员时,需向中青家政支付推介费5000元/年;推介费与家政服务人员首月工资一致。推介费一经支付则视为中青家政的推介服务工作全面完成;客户提前终止合同,不拥有退还推介费的权益。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客户仅需支付50%推介费:①合同有效期内调换家政服务人员超过3人次。②合同期满在不涉及人员调整时续签合同。③合同正常终止后3个月内客户再度选聘家政服务人员。④同一客户聘用多名家政服务人员,第二名及以上人员每人支付50%推介费。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客户需支付80%推介费:①合同终止3个月后客户再度聘用家政服务人员。②老客户推荐新客户,该新客户按照80%支付推介费,老客户则终生获得按照80%支付适时推介费的权益。
三、服务费:家政服务员工资、公司管理费统称为服务费。公司管理费为服务费总额的10%。服务费实行预付方式,客户签定《家政服务合同》时需支付合同首月服务费,此后客户于执行合同月末预付下一合同月服务费。
四、常规住家式家政服务资费标准(元/月):
1.住家式服务是指家政服务员食宿由客户负责并承担费用。
2.住房面积大于150 m2,每增加1 m2工资增加10元/月。
3.客户家庭成员超过5人,每增加1人工资增加500元/月。
八、专业保洁:携带清洁剂、保洁用品与用具。建筑面积小于100平米的按件计费,每件400元;建筑面积大于100平米的按面积计费,收费标准为4元/建筑平米;建筑面积大于500平米时实施议价。
一、推介费:客户聘用家政服务人员,需向中青家政支付推介费,推介费与家政服务人员首月工资一致。推介费一经支付则视为中青家政的推介服务工作全面完成,客户不再拥有退费权益。合同期内,同一客户拥有3次免费调换家政服务人员的权益。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客户仅需支付50%推介费:①合同有效期内调换家政服务人员超过3人次但未超过5人次。②合同期满在不涉及人员调整时续签合同。③合同正常终止后1个月内客户再度选聘家政服务人员。④同一客户聘用多名家政服务人员,第二名及以上人员每人支付50%推介费。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客户支付80%推介费:①合同终止1个月后客户再度聘用家政服务人员。②老客户推荐新客户,该新客户享有按照80%支付推介费的权益,老客户则终生获得按照80%支付适时推介费的权益。
四、履约保证金:签订家政服务合同时,客户需向中青家政支付等同于家政服务人员首月工资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内,客户无恶意违约行为、不存在拖欠家政服务人员工资、不存在虐待家政服务人员行为,合同终止时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五、常规住家式家政服务资费标准(元/月):
1. 住家式服务是指家政服务人员食宿由客户负责并承担费用。
2. 客户住房面积大于150m2每增加1m2工资增加10元/月。
3. 客户家庭成员超过5人,每增加1人工资增加500元/月。
九、专业保洁:携带清洁剂、保洁用品与用具。建筑面积小于100平米的按件计费,每件400元;建筑面积大于100平米的按面积计费,收费标准为4元/建筑平米;建筑面积大于500平米时实施议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