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的原则不包括()。
4.金融机构有下列哪些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20万以上50万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以上5万以下的罚款。()
A、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 B、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有关信息的 C、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 D、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的
5.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应采取必要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防止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防止泄漏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
6.金融机构存在下列哪些行为,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派出机构给予处罚()
A 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 B 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有关信息 C 拒绝、阻碍反洗钱检查、调查,拒绝提供调查资料 D 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7.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报告可疑交易、配合中国人民银行调查可疑交易活动等有关反洗钱工作信息予以保密,不得违反规定向客户和其他人员提供。
8.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履行反洗钱职责和义务过程中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属于受法律保护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9.客户风险等级分类应当遵循保密性原则。
10.各义务机构应与从事反洗钱信息处理岗位上的相关人员签署保密协议或约定保密条款,反洗钱信息处理岗位人员原则上应为义务机构正式员工,在调离岗位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不用继续履行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