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合国家产业发展策略,投资于产业创新、高科技发展、能资源再生、绿能产业、技术引进及其他增加产业效益或改善产业结构有关之重要事业或计划。

二、配合国家产业发展策略,融贷资金于产业永续发展、防治污染、节约能源、降低温室效应及其他增加产业效益或改善产业结构有关之辅导计划。

三、协助各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办理有关计划之投融资或技术合作支出。

四、协助各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为经济发展、农业科技发展、社会发展、文化创意发展、引进技术、加强研究发展、发展自有品牌、培训人才、改善产业结构及相关事项所推动计划之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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