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生活教育是一种兼具预防功能与发展功能的社区教育,旨在提高市民大众对家庭生活的重要性的认识,主要目标是预防家庭及社会问题、推广和谐的人际关系,以及协助家庭发挥功能。在香港,家庭生活教育是社会福利署所提供的其中一项主要服务,自1979年起,社会福利署便联同非政府机构提供此项服务。

香港中文大学研究中心于1975年发表了《青少年罪案社会成因研究报告》,报告指出,青少年犯罪行为与不愉快的家庭生活有密切关系,因此建议为家长和青年人提供家庭生活教育,作为预防青少年犯罪行为的其中一项措施,公众人士于此时首次意识到有需要设立此项服务。

依照报告的建议,社会福利署和非政府机构开始一起提供家庭生活教育。《青少年个人辅导社会工作计划方案》于1977年发表,方案建议提供家庭生活教育及以有系统的方式为公众人士提供服务。家庭生活教育筹备委员会于同年成立,并举办首个家庭生活教育宣传运动。政府于1979年 4月发表《进入八十年代的社会福利白皮书》,当中概述政府扩展家庭生活教育服务的计划,并申明政府和非政府机构在提供服务方面所担当的角色。白皮书确认了政府的政策,由政府资助非政府机构在地区层面提供家庭生活教育服务,而社会福利署则负责服务的整体规划、统筹和管理,以及筹办全港性的家庭生活教育宣传运动。家庭生活教育宣传运动委员会随后成立,负责筹办两年一度的全港性宣传运动,以唤起公众人士对家庭生活教育的重要性的关注,以及宣传有关的服务。

家庭是协助个人融入社会和培育个人成长的主要媒介,健全的家庭对个人身心的健康发展也有重大的影响。一个稳定而进步的社会,正是由在愉快的家庭环境中成长、身心健康并且富责任感的个人组成。这就是提供家庭生活教育服务背后的基本理念。

香港社会的急剧变化对家庭的结构和功能带来很大的影响。鉴于婚姻破裂、单亲家庭和青少年的问题日趋严重,故此有需要为个人和家庭提供更多协助,以帮助他们适应急速的社会发展及变化。

帮助家庭履行每个发展阶段的不同任务、适应改变及应付特别需要和压力,以提高家庭的功能。

增加家庭成员的自我了解、帮助他们与家人培养和谐的关系,并协助他们履行在家庭中的角色和责任,以巩固家庭关系。

向个人灌输有用的知识和技能,以应付角色的转变和生活上的种种需求,并培养对家庭的责任的正确态度,以预防家庭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