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溪县教育局关于组织遴选安溪县中小学标准化心理健康辅导室的通知》(安教德〔2022〕31号)要求,在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经评审、公示,确认安溪一中等22所学校心理辅导室为第一批安溪县中小学标准化心理辅导室(其中:示范型12所、标准型10所,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示范学校主动利用创建成果,发挥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加强校际心理健康教育交流与合作,推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在创特色中发展、在发展中成特色。各校要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加强阵地建设,不断完善心理辅导室设施设备;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服务活动,为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