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26日、30日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名单(公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包头市劳动能力鉴定程序》的要求,包头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于2022年8月17日、26日、30日,组织劳动能力鉴定专家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开展了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现将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25名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8日—15日。如在公示期内有任何异议,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或向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