婉君(化名)因为父亲早逝,从小就被送养,并在14岁时认识了19岁的阿泰(化名),两人便在94年结婚,但婚后两人的感情却不好,婉君也和婆婆的关系不好,之后又因为犯下少年案件被收容,并安置一年的时间后才回学校读书,但读不到一学期就休学,并自行在外打工,和朋友分租套房,而且也从未再与阿泰联络,但婉君17岁时却令与人通奸,并产下一女,阿泰得知后,便对婉君提出不忍子女的诉讼,没想到99年婉君又和另一名男子通奸,在同年11月又产下一女,婉君便在女儿出生前,和阿泰到户政事务所办理离婚登记,但阿泰在100年申请户籍誊本时,却意外发现自己又多了一名女儿,故阿泰再也受不了,气得对婉君提出妨害家庭的告诉,法官认为两人结婚时,心智都尚未成熟,所以才会导致婚姻触礁,而婉君因为经济压力无望的状况下,所以才会一再与人发生性关系来获得慰藉,但阿泰也没有对家庭具有贡献度,故认为婉君的处境值得同情,因此给予婉均缓刑。
因为案件中的当事人是来自于破碎的家庭,所以才会出现希望可以找到可以依靠的人,以致于多次发生婚外情,希望可以寻求慰藉,因为当事人的丈夫并没有负起照顾家庭的义务,所以才会导致当事人流离失所,法官才会因为同情而轻判,其实有许多会发生婚外情的人,都是来自于破碎家庭,所以为了避免孩子在将来会因此人格缺陷,在进行离婚谈判时,就应该要站在孩子的立场,来为孩子寻求最好的必庇护,故在此优良征信社推荐给您,征信社不只是懂得以征信社搜证手法,来为委托者进行抓奸,更知道如何运用征信社调查技巧,还让委托者可以掌握通奸的关键证据,甚至当委托者需要进行离婚协议时,大碍征信社也能够站在委托者的立场,为委托者着想,并让委托者可以在协商中为自己争取应有权益,故征信社不只值得您安心,也值得您放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