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付能力
本文摘要:保监会将对今年2季度末偿付能力未达标的公司采行监管措施针对个别财险公司不存在的阶段性的偿付能力不合格的情况,昨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外印发了《关于更进一步强化偿付能力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报》,拒绝各财产险公司,必需于2007年2季度末使偿付能力合格,否则保监会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采行更进一步的监管措施。偿付能力是维护投保人利益警戒线,它所指保险机构遵守赔偿金或保险费责任的能力,也是保险机构资金力量与自身所分担的危险性赔偿金责任的较为。 保监会将对今年2季度末偿付能力未达标的公司采行监管措施针对个别财险公司不存在的阶段性的偿付能力不合格的情况,昨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外印发了《关于更进一步强化偿付能力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报》,拒绝各财产险公司,必需于2007年2季度末使偿付能力合格,否则保监会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采行更进一步的监管措施
新利体育客户端-保险公司偿二代监管升级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 原标题:不达标的险企将被限制董监高人员薪酬水平!保险公司偿二代监管升级,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 在旧版《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运行13年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将迎来新规。 7月30日,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就《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9日。 作为加强偿付能力监管和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的重要手段,《征求意见稿》明确偿付能力监管的三支柱框架
本文摘要:日前,中国保监会公布《关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报》,称之为2006年度偿付能力报告编报内容、编成方法、上报时间等与2005年度偿付能力报告的拒绝没区别,依然继续执行《关于2005年度偿付能力报告编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报》(保监发〔2006〕1号)的涉及规定。有条件的保险公司可以提早按照《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编报规则编报2006年度偿付能力报告。 日前,中国保监会公布《关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报》,称之为2006年度偿付能力报告编报内容、编成方法、上报时间等与2005年度偿付能力报告的拒绝没区别,依然继续执行《关于2005年度偿付能力报告编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报》(保监发〔2006〕1号)的涉及规定
3月14日,保监会在其官网披露了最新的监管动态。因偿付能力问题,长城人寿、幸福人寿、合众人寿和昆仑健康保险四家公司收到了保监会的监管函,都被叫停新设分支机构,其中幸福人寿还被要求自3月20日起停止开展新业务。 据唐山医疗保险了解,四家公司中,幸福人寿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48.06%,属于偿付能力不足类公司,不仅被暂停新的分支机构批设,更被责令自2013年3月20日起停止开展新业务,不过续期业务不受此限制
本文摘要:保监会将对今年2季度末偿付能力未达标的公司采行监管措施针对个别财险公司不存在的阶段性的偿付能力不合格的情况,昨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外印发了《关于更进一步强化偿付能力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报》,拒绝各财产险公司,必需于2007年2季度末使偿付能力合格,否则保监会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采行更进一步的监管措施。偿付能力是维护投保人利益警戒线,它所指保险机构遵守赔偿金或保险费责任的能力,也是保险机构资金力量与自身所分担的危险性赔偿金责任的较为。 保监会将对今年2季度末偿付能力未达标的公司采行监管措施针对个别财险公司不存在的阶段性的偿付能力不合格的情况,昨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外印发了《关于更进一步强化偿付能力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报》,拒绝各财产险公司,必需于2007年2季度末使偿付能力合格,否则保监会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采行更进一步的监管措施
为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偿付能力监管,督促保险公司提高偿付能力管理水平,现就保险公司加强偿付能力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8年第1号)的要求,建立与其业务规模、业务结构、风险特征相适应的内部偿付能力管理制度,强化资本约束,保证公司偿付能力充足。 (二)保险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管理层)对本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负责。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偿付能力管理流程,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偿付能力管理的具体事务,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