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委请新竹市政府办理“111年度教师专业成长研习活动实施计划-梦的N次方素养工作坊(新竹场)”
一、 依据新竹市政府111年3月11日府教辅字第1110044512号函办理。
(一) 参加对象:以新竹县市、苗栗县、桃园市之正式教师、代理代课教师及师培生为主,其他县市现职教师及代理代课教师欢迎报名参加。
(二) 时间:111年4月23日(星期六)上午9时起至111年4月24日(星期日)下午4时止,计2日。
2、 第一阶段报名:111年3月14日(星期一)上午8时至111年3月27日(星期日)24 时止,并于111年3月28日(星期一)公告。
3、 第二阶段报名:111年3月28日(星期一)下午5时起至111年3月31日(星期四)止,并于111年4月1日(星期五)公告。
4、 如班别报名人数超过该班次预计名额时,依顺位进行审核,顺位相同者按报名序录取(详见实施计划录取原则)。
5、 报名人员于报名期间,得随时登入官网报名系统修改报名资料或取消报名,惟经审核录取后,则不得修改报名与取消报名。
6、 录取后取消报名、研习无故未到,将影响日后报名之顺序优先权。
7、 报名前请参酌考量个人情况,避免造成研习名额与资源之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