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管护区域内乔灌木、绿篱、草坪、地面保洁、公共厕所、桥梁、座椅、垃圾桶、休息亭等设施维护管理等。包括浇水、除草、修剪、施肥、修树坑、涂白、病虫害防治、防寒保护、卫生保洁、外运垃圾等。

2、根据工作需要完成甲方指派的其他工作,包括管护范围内绿化改造、植物调整、植物补植、生产、抗旱等临时性工作。

3、绿地内无明显枯枝、死树;病虫害及时防治,无暴发;树木修剪合理,树形美观,植物生长茂盛,死株及时更换。

5、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备有抢险人员,对灾害天气、突发事件等造成的树木倒伏、折断等紧急情况,及时进行有效处理。

6、管护用工根据文件要求,人员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7、本项目需配备水车(核定载质量3吨及以上)、垃圾运输车(核定载质量1.5吨及以上)、高空打药机、割草机、扫边机、绿篱机、土壤湿度测量仪、手剪、高枝剪、手锯、高枝锯等机械设备。非道路移动设施需符合环保标准,办理相关手续。

1、报价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含有“园林”或“绿化”的字样,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绿地养护能力。

2、报价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法人章。

纸质加盖公章报送或电子版加盖公章发至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