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淄博齐茂催化剂有限公司5000t/a加氢催化剂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依《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听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于家村、王朱村、朱家庄等村庄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鼓励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自公示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