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政策稳步实现,离不开政策的支持和持续推进。2022年10月25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2022-2023年采暖期“煤改电”用电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采暖期“煤改电”用电价格,居民可自主选择最为划算的计费方式,最低低至0.2862元/千瓦时。
三种计价方式选择(煤改电居民家庭采暖用电单表计量、单独计价)
1、峰谷时段计价方式:采暖用电执行峰谷电价,采暖用电量不受限制,不执行阶梯电价,峰谷时段划分和用电价格根据居民用户类别执行。
3、平段电价计价方式:采暖用电不执行峰谷电价和阶梯电价,采暖用电量不受限制,用电价格0.477元/千瓦时。
未区分采暖用电“单独电表”
以采暖期开始前8月份和9月份的月均生活用电量为基础电量,采暖期内每月超出基础电量部分视为采暖用电量。其中:基础电量按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执行,采暖用电量按单表计量、单独计价“煤改电”居民家庭“用电量计价方式”执行。
农村地区以村或自然村为单位通过“煤改电”进行区域集中供暖的,供暖用电执行单表计量、单独计价,“煤改电”居民家庭“峰谷时段计价方式”。
全文请点击查看“关于2022-2023年采暖期“煤改电”用电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