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巡察工作力量、整合巡察人才资源,今年以来,江西省宜丰县陆续从各地各单位各部门选拔一批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组建150人的县委巡察人才库。
开展巡察工作时,由县委巡察办从巡察组长库、巡察工作人员库和巡察专业人才库中抽调人员参加县委巡察组。被抽调人员实行地域、亲缘关系、工作关系回避,对巡察组长“一次一授权”、不搞“固定式”。被抽调人员在抽调期间,原则上不承担原单位工作,由县委巡察办和巡察组负责日常管理。巡察任务完成后,由县委巡察办对被抽调人员在抽调期间工作表现做出书面鉴定,并向其所在单位、部门党委(党组) 反馈,作为被抽调人员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