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 年7 月欧盟委员会采纳了有关玩具和儿童护理产品中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的建议书( 98/485/EC) 希望成员国监视上述产品的邻苯二甲酸酯的迁移量 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保儿童的身体健康。毒理、生态毒理和环境科学委员会( SCTEE) 在接受了欧盟委员会的查询后 基于实验室所观察到的DINP 对肝和肾的不良影响和DEHP 对睾丸的损害的事实 在1998 年11 月给出了下述意见: 儿童由于使用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的软体PVC 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而接触了DEHP 和DINP 因此有理由关注它们所带来的低安全系数。尽管SCTEE 也指出在目前的应用条件下其他4种邻苯二甲酸酯即DNOP、DIDP、BBP 和DBP 迁移浓度较低 不会有危险 但欧盟委员会在考虑到禁用DEHP 和DINP 后 会使得厂家会转向这4 种邻苯二甲酸酯 大量使用会造成它们的迁移浓度大大增加因此作为预防措施 也决定禁用这4 种物质。

1999 年5 月欧洲议会通过了一项有关消费者政策行动计划的决议 要求欧盟委员会采取措施禁止在供婴儿和儿童使用的PVC 玩具中使用邻苯二甲酸酯。毒理、生态毒理和环境科学委员会( SCTEE) 在接受了欧盟委员会的查询后 基于TNO LGC 和CPSC 提交的关于邻苯二甲酸酯迁移测试方法的确认报告 在1999 年9 月指出 经确认的测试方法没有一个是适合于控制目的的。即所有经确认的迁移测试方法均不能准确测量邻苯二甲酸酯的迁移量因此没办法对迁移量设限。

1999 年11 月欧盟委员会提出了修改“关于限制某些危险品及制成品使用和投入市场的指令76/769/EEC”和“关于玩具安全的指令88/378/EEC”的提案 要求增加下述内容: 1) 禁止在供三岁以下儿童使用并可放入口中的玩具和儿童护理产品中使用DINP、DEHP、DIDP、DNOP、DBP 和BBP 也不允许该类产品投放市场。2) 在玩具和包装上加贴警告标识。包装上的警告标识:“警告———放在口中的时间不要过长 因为玩具释放的邻苯二甲酸酯对儿童健康有危险。在玩具上的警告标识:“不要留在口中”

由于上述指令的修改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为了给在欧盟范围内的儿童予以*的高度保护欧盟委员会在1999 年12 月通过决定 决定临时禁止在给3 岁以下儿童使用并供放入口中的玩具和儿童护理产品中特意使用含量超过0.1%的上述6 种邻苯二甲酸酯或禁止该类产品投放市场。设限0.1%主要是考虑到在产品有杂质或受污染时 会检测出高达0.1%的痕量邻苯二甲酸酯 但并不影响儿童的健康。为了防止误判 设了0.1%的限。由于在实际生产中都得使用较大量的邻苯二甲酸酯 使得其在成品中的含量会远远超过0.1%。因此设立该限量实际上是完全禁用上述邻苯二甲酸酯。该决定有效期为3 个月 到2000 年3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