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类吸烟产品(另类烟),又称为新型烟草/尼古丁产品,指烟草业新研发、不能归纳于传统烟草产品(例如卷烟、卷烟烟草、雪茄及烟斗烟草等)的吸烟产品。有关定义在各个国家可能各有不同,在香港,另类烟指电子烟、加热烟草产品(加热烟)及草本烟。
另类烟出现时间尚短,有关危害还未被彻底研究。然后,有越来越多研究发现另类烟含有有害物质及致癌物质(某些有害物质的浓度可较传统烟更高),并指出使用另类烟对健康的影响,例如增加呼吸系统疾病及心血管疾病风险。这些产品对戒烟的作用未明,而且可能吸引非吸烟人士,尤其青少年,使用尼古丁。世界卫生组织建议应规管甚或禁止另类烟,以令公众健康获得最大保障。
已禁止或立法禁止另类烟的地方︰
在香港,《吸烟(公众卫生)条例》(第371章)下的禁烟条例适用于另类烟,在法定禁烟区使用另类烟属违法行为,可被定额罚款港币1500元。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健康,政府已修订《吸烟(公众卫生)条例》(第371章),全面禁止另类烟。由2022年4月30日起,进口、推广、制造、售卖及为商业目的而管有另类烟均属违法。违者可被罚款港币5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另外,播放另类烟广告可被罚款港币50000元,若属持续罪行,持续期间每日额外罚款1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