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
最近在报纸上看到一位妇女朋友,二十多年前因为慑于丈夫的暴力
最近在报纸上看到一位妇女朋友,二十多年前因为慑于丈夫的暴力,借不到钱就一直没有回家。后来为了申请健保卡求助于警察时,才发现她已于二年前被法院宣告死亡而除户了。 当遭到婚姻暴力时,选择“暂时离开”固然是保护自己的方法之一;可是,像这样一走了之,虽保住了人身安全,却丧失了权益的姐妹们真不知还有多少!在这里要提醒你的是,如果你行踪不明满七年,丈夫(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声请“死亡之宣告”,八十岁以上的失踪人口更可在失踪满三年后就被宣告死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