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督教的历史上,特别是在新教中,反传统的异端一直是教理争论的焦点。
反规范主义是指任何认为基督徒因着恩宠而摆脱了任何道德律法的义务的观点。在罗马书3:8,我们看到圣保禄谴责了这种信仰。
反教派是 “认为在福音的恩宠下,道德律法没有用处或义务,因为只有信仰才是得救的必要条件”的人。
一些诺斯替教派(如奥菲特教派和尼科莱教派)教导说,既然物质与精神相对立,那么身体就不重要了。类似的观点在十六世纪的一些再洗礼派中被发现,作为因信称义的结果,后来在十七世纪英国的一些教派中被发现。
特伦特会议于1545年12月13日至1563年12月4日在意大利特伦托召开,会议分三期举行了25次会议,它谴责了宗教改革时被定义为新教的异端邪说,并在圣经和传统、原罪、成圣、弥撒中的圣体和对圣徒的敬拜等方面定义了教会教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