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为行政执法队伍隶属于市国土资源局接受同级执法监察机构的业务领导和上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的业务指导。内设广安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负责广安区内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行政执法类事业编制为21名(含广安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9名)。行政执法类事业编制人员按公务员进行管理。

主要职责是:(1)宣传贯彻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2)受委托按权限对土地、矿产资源规划、开发、利用、保护、管理、整理和权属变更等进行监督;(3)开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土地、矿产方面的违法行为;(4)协助调查土地、矿业权纠纷;(5)依法对土地和矿产市场实施监督和检查;

(6)承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交办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