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区为提升民众法律知识暨为实现保障人民权利,解答民众法律问题,扩大为民服务提供法律扶助,聘请严奇均律师、沈圣瀚律师、王朝扬律师于固定时段,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施行日期:自111年7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地点:本所2楼法律扶助咨询室。

4.联络电话:06-6521038*301、126 (如法律咨询人数众多,则安排于次周优先处理)

112年01月份法律扶助咨询时程如下:

01月06日(五) 下午2时至4时 (严奇均律师)

01月20日(五) 下午2时至4时 春节(暂停服务)

02月03日(五) 下午2时至4时(沈圣瀚律师)

03月03日(五) 下午2时至4时(王朝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