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卫生工作是我国在长期实践中总结出的符合国情和疾病预防规律,以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为目的,以强化全民健康意识,养成文明卫生习惯,改善卫生条件,减少健康危害因素为主要任务的社会性、群众性卫生活动。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爱国卫生工作,《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指出:要加强爱国卫生法制观念,制定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和法规,把爱国卫生纳入法制管理轨道。从我市爱国卫生工作的情况看,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城市卫生基础设施薄弱,农村改厕任务艰巨,除四害和健康教育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因此,必须加强爱国卫生法制建设,以规范各级爱卫会委员部门职责和各个单位、全体市民在爱国卫生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推动我市爱国卫生工作深入开展。

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湖北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以及湖北省有关爱国卫生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