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基准(Occupational Competency Standard-OCS)指产业创新条例第 18条所述,为由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或相关依法委托单位所发展,为完成特定职业(或职类)工作任务,所需具备的能力组合。此能力组合应包括该特定职业(或职种)之主要工作任务、行为指标、工作产出、对应之知识、技术等职能内涵的整体性呈现。

在职能的分类上,是为专业职能,阐述专业职能是员工从事特定专业工作(依部门)所需具备的能力。产业职能基准的内涵中,职能的建置必须考量产业发展之前瞻性与未来性,并兼顾产业中不同企业对于该专业人才能力之要求的共通性,以及反应从事该职业(专业)能力之必要性。因此,职能基准不以特定工作任务为局限,而是以数个职能基准单元,以一个职业或职类为范畴,框整出其工作范围描述、发展出其工作任务,展现以产业为范畴所需要能力内涵的共通性与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