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教技〔2018〕16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网络空间”创建活动的通知》(闽教科〔2016〕37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网络学习空间”创建活动初选工作的通知》(闽教办科〔2020〕6号)要求,为整体推进我市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促进空间应用与教育教学的融合创新,发挥空间主渠道作用,支撑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教学活动开展,实现教学与学习应用的常态化,2020年我局继续开展“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网络学习空间”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动评价指标》(附件2)组织专家进行初选。
2.已评为福建省优秀示范网络空间的教师要持续更新、丰富和优化空间资源,发挥空间的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原则上不再参与本年度教师网络学习空间的评选。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属中小学(幼儿园)于2020年10月23日前完成教师空间初选工作,填报《教师网络空间初选结果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报送宁德市电化教育站。
主办:宁德市教育局 网站标识码:35090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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