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警察学院 2020年 招生章程 已按照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20】139号)、湖南省公安厅《2020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在湘招录公安专业学生工作实施方案》作出最新修订。 第一章
湖南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将于2019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进行,具体报名办法及相关要求将于10月中上旬向社会发布。为方便广大考生提前做好各项相关准备,顺利完成高考报名工作,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特作如下重要提示: 一、确保个人身份证和户口证明信息一致有效 高考报名必须采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湖南警察学院 2019 年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实现招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根据教育部和公安部的相关文件精神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招生工作要认真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我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实现招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教育部和公安部的相关文件精神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招生工作要认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本科提前批中,军事院校(含国防生)中的一类院校执行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二类院校执行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院校的文史、理工、体育类专业按专业备注中的说明执行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招生政策招生的艺术类专业的专业及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均由招生院校依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自主划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我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实现招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教育部和公安部的相关文件精神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招生工作要认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各市州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湖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各市州教育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中学。
各市州教育局、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按照《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有关要求,我省根据实际情况,经多方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我院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实现招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教育部和公安部的相关文件精神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招生工作要认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