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屋还款!蕲春首例公积金贷款逾期不还案件公开宣判!
2015年10月,占某因购买房屋,向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蕲春办事处申请24万元的公积金贷款,并以其贷款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约定每月按时还款。自2019年5月起至今,占某持续逾期还款。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蕲春办事处多次催收无果后,首次采取诉讼手段,将借款人占某告上了法庭。
开庭当天,占某没有到场。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蕲春办事处与被告占某所签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合法有效,应受到法律保护。因被告占某未能依照合同规定全面履行付款义务,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其行为属于违约,应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因此,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借款合同;占某在判决生效后十天内偿还借款本金179370.23元,截止2020年7月6日止逾期利息5511.22元,罚息567.50元;由被告占某承担本案律费用;拍卖被告抵押房屋,价款优先偿还本案借款本息、利息、罚息和诉讼费、律师费。
2015年11月,彭某因购买房屋,向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蕲春办事处申请33万元的公积金贷款,并以其贷款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约定每月按时还款。自2019年11月起至今,彭某持续未还款。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蕲春办事处多次催收无果后,采取诉讼手段,将彭某告上了法庭。
彭某收到法院传票后,主动对接原告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蕲春办事处,要求调解。经当庭调解:彭某在3日内偿还借款本金266810.04元,截止2020年7月6日止逾期利息5516.15元,罚息501.84元;由被告彭某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和律师费用。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连续3个月(含)或者累计6个月(含)经催收仍未还款的;
2.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骗取套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被公积金中心发现或已办理提取,经公积金中心批评教育后,即时全额退回的;
3.公积金中心认定的其他个人一般失信行为惩戒措施首次警告,第二次书面通知单位对被纳入一般失信行为的个人,列为业务受理重点核查对象,加强资格、材料方面的审核;第一次失信予以警告,第二次失信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所在单位。
个人严重失信行为: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连续6个月(含)或者累计12个月(含)经催收仍未还款的;
2.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骗取套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经公积金中心批评教育后,两个月内未全额退回的,或拒不承认错误,不退回的;
3.以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违法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4.以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违法提取他人住房公积金的;
5.为他人以虚假材料等手段违法违规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业务的;
6.以购房行为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又办理退房手续,经公积金中心认定无正当理由的;
7.发生3次(含3次)以上一般失信行为的;
8.公积金中心认定的其他个人严重失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