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津南新城起步区 I地块(合盈园31-41号楼、地下车库、配建一)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津南新城起步区 I地块(合盈园31-41号楼、地下车库、配建一)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8年7月20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式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