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署日前联合桃园市环保局查获客运公司非法改装车辆空气污染防制设备,使该系统无法有效运作,造成空气污染之行为,该公司已将车辆复原,并确保空气污染防制设备发挥应有功能,完成改善且依法缴纳罚款。对于协助改装施作者,环保署也将依法严惩重罚。

环保署表示,车辆装设“选择性触媒还原系统(Selective Catalytic Reduction SCR)”之目的系为了减少氮氧化物排放,但车主却为了节省设备维护保养及尿素之使用进行改装行为,危害用路人之健康。因此,对车主已依违反空污法第37条第1项,处以罚锾(1万元至6万元)进行裁罚,另外对这些协助改装空气污染防制设备之不肖业者,依行政罚法第14条故意共同实施违反行政法上义务之行为者,与车主形成共犯之情事一并进行裁处。而且本案故意改装防制空污设备,恶意规避法令规定,另将依刑法第190-1条第2项因改装行为导致排放有害健康之空气污染物移送司法单位侦办,恐将面临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1500万元以下罚金之处罚。

环保署严正呼吁,柴油车排放之氮氧化物为细悬浮微粒与臭氧的前驱物,对空气质量有不良影响,且影响民众健康。车辆使用人或所有人应维持其空气污染防制设备之有效运作,且不得拆除或改装,共同维护空气质量。环保署强调,后续将针对改装者进行追查,捍卫公权力杜绝不法改装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