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圣经所记,灵,绝不就是灵魂(灵魂可与生命通用),把灵当作灵魂,是圣经翻译的问题。圣经说“神的灵造我”(伯33:4)可以解作神的灵魂造我吗?又说“你发出你的灵,他们便受造”(诗104:30)可以说是神发出祂的灵魂,人便受造吗?又说“人里头有灵,全能者的气使人有聪明”(伯32:8)。灵(Spirit)与灵魂(Soul)是两回事,凭什么可把灵,灵魂,身体,三者去其一?希伯来书第四章12节和帖撒罗尼迦前书第五章23节可改为二元论吗?

于中旻、陈终道等:《对再批斗倪柝声的平议》(香港:金灯台出版社,2004),页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