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人
被侵权人如何要求连带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 侵权行为发生后哪些主体可以提出侵权赔偿请求? 答: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条规定,侵权行为发生后,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被侵权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由他的监护人代理提出赔偿请求。 答:对于连带责任,《侵权责任法》第13条规定:“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一、学习会议文件精神: 学习《关于开展师德建设工作年度评估的通知》、《高淳区中小学校综合考核方案(修订版)》、《关于组织2021~2022学年度高淳区优秀班主任考评申报的通知》、《高淳区教师发展中心11月工作简报》等文件。 ①12月15日13:20 初中数学骨干教师培育班培训 武家嘴实验学校 高淳区初中数学骨干教师培育班全体学员及各校初二数学备课组长; 2.报送2021年度《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落实情况(责任人:赵伟伟); 3.固城街道中考奖励基金计算核对(责任人:孔华明); 4.组织2021~2022学年度高淳区优秀班主任考评申报(责任人:赵伟伟、各班主任); 5.2021年教师非组班培训省网录入(责任人:教科室); 6.部分教师2021年继续教育课时达标点对点督促(责任人:教科室); 7.2021年继续教育校本课时录入(责任人:李春林)。
12月9日,鲁西新能源装备集团组织召开质量保证体系运行例会,会议由新能源质量保证工程师主持,质量保证体系成员20余人参加会议。 按照会议议程,各子体系分别汇报了11月份重点质量问题、质控责任人履职情况,并对质控责任人做出客观评价,明确了质控责任人工作优点和不足,为质控责任人更好的深入工作提供参考。 质量保证工程师对《中共鲁西集团第四届委员会工作报告》部分内容进行宣贯,指出: 1、新能源装备集团要拓展和巩固市场,首先要生产优质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