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教学活动看作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实践活动,这样的理解,无论是从教师的角度,还是从师生共同行动的角度,其着眼点都是教学过程中自主行为者俱体的感性的外部行为及其结果所蕴涵的意义,这种意义对于教学活动来说是根本性的。作为教师的实践,促进学生成长是其教学活动的根本性目的,也是教学活动区别于其他活动的特殊性所在;作为学生的实践,教学活动是其通过有组织的实际活动展开一种特殊的社会生活的过程,是旨在通过一系列特定的中介手段的转化——主体化来促成自身预期发展的过程,这一过程以其手段——目的系统的独特性而获得和保持自己的根本特征。在实践说中,所有教学环节,组织活动、掌握知识、应用知识等,都是达成教学之发展目的的必要手段而不是最终目的。更有甚者,加杜威所言,这个过程本身就是目的,实实在在的生活、循序渐进的生长、持续不断的经验改造,儿童和青少年便逐渐成长而终于成为社会的合格成员。抛开他的经验沦的唯心主义哲学性质,仅就其突出强调教育教学活动中具体的感性的“生活”及其所带来的改造意义、注重处理好教学过程中知与行的关系等方面来说,是很有启发意义。

客观地说,以实践的观点来看待教学过程,所关注的是从师生展开活动,学生获得一定的意义,到学生发生某种成长性变化的最终结果这一系列逻辑链中的“过程”和“最终结果”的意义。这样,实践说是在更为深层的意义上来把握教学活动的本质的。这样的理解,有可能使得教学过程中组织开展具体学习、认识活动的目的性更强,根本方向更为明确。但是,实践说所面临的问题是,从教师的角度概括教学的实践本质,自然较易论证,却有以偏概全之嫌,分析的对象实际上是教而非教学;从学生的角度论述教学的实践本质.除面临与前者同样的疑难外,更有获得文化知识的过程本身究竟是认识还是实践的问题存在:而在师生共同实践的角度上.也有学校中作为一种“共同生活”的教学活动与作为一种“交会形式”的教学活动,到底是两种不同的活动、一种过程的两个侧面抑或原来就是不可分割的一个过程的问题,等等。诸如此类的疑难或问题,尚有待实践说的进一步澄清或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