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会员:赞同本会宗旨,并具有中华民国外科、骨科、麻醉科、 神经外科、整形外科、泌尿科、及急诊医学科专科医师资格之一者,经本会甄审通过认可者。
二、预备会员:赞同本会宗旨,并具有中华民国医师资格,但不具有 个人会员资格,经本会甄审通过认可者。
三、相关会员:赞同本会宗旨并从事与外伤急救业务之相关人员,但 不具个人会员资格,经本会甄审通过认可者。
四、赞助会员:赞助本会工作之团体或个人。
五、荣誉会员:从事外伤医学研究或紧急医疗救护有特殊贡献人员, 经本会理监事会通过者。申请时应填具入会申请书,经理事会通 过,并缴纳会费。
(二)入会费:个人会员新台币贰仟元,预备会员及相关会员壹仟元,于会员入会时缴纳。
(三)常年会费:个人会员新台币壹仟伍佰元,预备会员及相关会员新台币伍佰元,于年度开始时缴纳。
(四)会员(会员代表)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与罢免权,每一员会员(会员代表)为一权。但预备会员、相关会员、赞助会员及荣誉会员无前项权利。
(五)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决议及缴纳会费之义务。
(六)会员(会员代表)有违反法令、章程或不遵守会员大会决议时,得经理事会决议,予以警告或停权处分,其危害团体情节重大者,得经会员大会决议予以除名。
(七)会员丧失会员资格或经会员大会决议除名者,即为出会。
(八)会员得以书面叙明理由向本会声明退会或因出国进修时得向学会申请保留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