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署疾病管制局表示,经该局积极追踪全球水痘疫苗之货源,并已完成相关采购,目前水痘疫苗之供货应可正常供应今(2009)年及明年幼儿之公费接种需求。卫生署传染病防治咨询委员会预防接种组(ACIP)决议,为使我国幼儿及早获得水痘免疫力,水痘疫苗的接种年龄即日起恢复为出生满12个月即可接种。

先前由于全球水痘疫苗缺货,导致国内2007-2008年供货量紧缩,ACIP先前曾决议,幼儿之水痘疫苗接种年龄,自2008年1月1日起由原出生满12个月,暂时调整为出生满15个月接种。

疾病管制局为确保国内幼儿健康安全无虞,这段期间本于职责所在,积极寻觅水痘疫苗货源,不敢稍有懈怠。自2009年以来的水痘疫苗公费接种之供货已渐趋稳定,故将接种年龄再度恢复为出生满12个月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