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造成的损失,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全市地质灾害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政策》由市自然资源林业局牵头,经过广泛调研,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局、各乡镇(街道)、移动公司等单位意见,多次修改后形成送审稿,经市领导审签后由市政府办正式行文印发。
《方案》适用于对2022年本市行政区域内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二条2022年全市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包含2021年气候概况、2022年汛期(5—10月)气候趋势预测、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及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的范围。
第三条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第四条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包含组织领导及考核、宣传监测、明确责任、协作配合及执法监管。
为切实提高我市地灾防治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各相关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切实做好地灾防治相关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