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是香港以至全球最有效的解决争议方法之一 相信这一点已是无容置疑 现时调解服务可应用于不同层面 除婚姻讼诉、商业纠纷及土地纠纷外 前线的社工以至屋邨管理员都可应用调解去解决纠纷 不同学历的人士只要透过适当的调解决培训课程都可成为调解员 相信随着更多类型的调解个案及更多认可调解员出现 调解的应用将会更多元化; 然而 调解员的核心质素始终不变。
现时的调解员主要来自两大背景 一是来自各行各业的人士 而部分更可能是专业人士例如会计 而另外一批调解员是来自在职于法律界的人士。有人认为调解虽然不是传统的诉讼方式 但仍需要阅读大量的法律文件; 故此 学历会否影响调解员的表现 笔者认为对于某些争议可能是有些影响 但相信这并不是唯一影响调解员表现的因素 事关调解过程着重于沟通和信任 因此调解员的人生阅历可能比学历更为重要 特别当争议双方都较为情绪化时 调解员的人生经验可能有助处理“人情世故” 发挥“同理心” 而这一点并不是与学历挂勾。从另一角度去看 较高学历对于处理文件数上可能较为占优 特别当调解员需要依赖大量文件去了解争议双方背景及其争议内容 可能会花较多时间去消化 但相信一个专业及负责任的调解员能够适当地处理。
香港一直沿用的调解训练基础是建立于促进型调解 任何人士如有意成为调解员 必须接受多方面的评估 包括调解员应有的角色(如保持中立、不偏不倚)、过程控制(如处理冲突、应付质疑的能力)、沟通技巧(如善用肢体语言、安抚情绪)、举止态度(如有耐性、坚定自信)、保密能力(能否区分不可披露的机密资料及可公开的资料) 以及谈判技巧(如了解各方利益、 避免陷入僵局)等。
总括而言 笔者认为世上并有调解员拥有全面的知识 只要透过一些行常举办的进修课程 定能够增强调解员在多方面的认知 持续其专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