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从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全日制公办职业技术学院,前身是宁波中等专业学校和宁波市职工业余大学,1999年,两校合并为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区域经济发展,在办学过程中形成了“和而不同”的校风和“勤、信、实”的校训,构建了政府、企业、学校“三方联动”,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三位合一”的办学模式。
面向未来,学校以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服务区域技术创新、推动文化传承为己任,努力建成社会满意度高、特色鲜明、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国内一流职业技术学院。
研究所主要研究方向包括:职业教育政策的制定和咨询;发展中国家职业教育国别研究;职业教育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研究;职业教育援外研究;职业教育国际化的理论研究;宁波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政策评估和职业学校发展的实践指导等。
现招聘比较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或职业技术教育学专业博士1名。
职业教育研究人员从事院校研究,协助学院其他部门完成学院办学特色、办学模式、专业建设等相关研究;从事区域职业教育发展研究,完成宁波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相关研究工作;从事发展中国家职业教育研究;参与部门团队建设工作及其他日常工作。1.比较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或职业技术教育学专业;
2.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1.年龄40周岁以下;
(2)CSSCI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1.学院根据宁波市相关政策,符合宁波市“顶尖人才”引进条件的,给予最高800万元安家补助;符合宁波市“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以及博士研究生和正高职称符合“高级人才”引进条件的,分别给予15万-100万的安家补助,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再分别给予实际购房总额20%,最高60万的购房补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等特殊人才,购房补贴可面议;
2.博士工作第一年年薪20万(含公积金),第二年年薪22万;教授年薪24-27万。特殊人才采用协议制年薪;
3.学院对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和特别优秀人才提供一定的科研启动费:工科类6万;理科类4万;文科类3万。特殊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科研面议。
4.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以及高技能人才可租住学院人才公寓(廉租房)一套,廉租房按相关政策最长可租住6年;
5.学院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等高层次人才,协助联系其配偶的工作;根据市(区)教育部门相关政策,协助解决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子女入学问题。
报名简历请发送邮件至:nbptrsc@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应聘岗位+专业+学历/职称+高校招聘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