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合对象 1.农产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负责人、质检人员; 2.检验检测机构质量负责人、技术人员、检验人员; 3.拟从事农产品、食品检验检测的相关人员。
为提高相关单位农产品食品检验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服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培训中心将于8月举办一期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技能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理论知识培训:报名缴费后邮寄教材,开通网上学习。
2.实际操作练习:2020年8月19-21日。(8月19日下午报到,20-21号进行实操练习及考试。3.培训地点:济南市历城区山大北路81号。
培训后学员可参加中国质量检验协会鉴定站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者,颁发相应级别的《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1.报到时请出示个人健康通行码,培训期间佩戴口罩,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防疫规定。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农产品食品检验员(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技术)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农产品食品检验员(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