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定义:运用现代信用经济、信用管理及其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遵循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使用信用管理技术与方法,从事企业和消费者信用风险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也是在企业中从事信用风险管理和征信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

----四级信用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2)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三级信用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二级信用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一级信用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