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台北市成为全球最具竞争力的国际一流都会,运用科技网络,推动报案系统资讯化,建立现代化的网络报案,加强勤务指挥管制的功能,符合“报案快、反应快、处理快”的原则,达到服务改造、增进为民服务。
网络报案性质如同110,为报案管道之一种,如有紧急案件,请拨打110,将有专人为您受理。
于填写报案人资料时,请您务必留下正确联络资料 (本局对报案人身份及资料严予保密),否则若无具体事证,本局将不予处理,并提醒您切勿提供不实之事证,以免触犯刑法‘诬告’罪。
110为紧急报案电话,无故拨打110报案专线,经劝阻不听者,依社会秩序维护法裁处拘留或新台币1万2千元以下罚锾。
本局办理网络报案,回复时间以5日为基准(例假日顺延),紧急事件,并不适合网络报案。
网络报案与110电话报案均为报案之管道,若已选择其中一种管道报案,请勿再重复报案。
进入操作系统报案,送出成功后,页面将显示出您的报案编号及查询密码,若未显示,则表示送出未成功!您可以再检视您填入的资料,重报一次;或拨打 110 直接报案。
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告诉、告发应以书状或制作笔录为之 ,执行上必须确认报案人身份,因此在失窃、恐吓、诈欺、网络游戏犯罪或其他刑案案件中,您的报案,尚未完成正式报案程序,于网络报案后仍 须请您至派出所制作笔录,造成您的不便,敬请见谅。如您要报案,欢迎您使用110或迳赴邻近警察单位举报制作报案笔录。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您的网络报案,尚无法完成正式报案程序,于网络报案后仍须请您至派出所 制作相关文件,造成您的不便,敬请见谅。如您要报案,欢迎您使用110或迳赴邻近警察单位举报。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您的网络报案,尚无法完成正式报案程序,于网络报案后仍须请您至派出所制作相关文件、开具四联单后,再行输入电脑协寻,造成您的不便,敬请见谅。如您要报案,欢迎您使用110或迳赴邻近警察单位举报。
除了本局网络报案系统之外,您可选择交由居住地最近之县市警察局受理,除方便您报案后程序的进行,亦可加速案件受理之时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