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和第十六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在全行业营造学习宪法、崇尚宪法、弘扬法治的浓厚氛围,根据市普法办相关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在“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开展市交通运输系统2016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积极宣传中国***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宪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宣传教育,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影响力,推进法治交通建设。具体内容包括:

(一)法律便民服务。主要开展法律咨询、赠送普法宣传材料等法律法规宣传及便民服务;

(二)组织扫二维码关注合肥市普法官方微博和合肥司法行政微信;

(四)通过“以案说法”和公益短信方式向服务对象进行法制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