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中国大陆与台湾间紧密的经济关系及密切交流,且为了回应国内外客户对于两岸法律专业服务的热切需求,本所于公元2001年起即积极与上海律师事务所及上海与北京知识产权信息咨询公司合作,提供跨国企业在大中华地区投资的完整法律服务及协助。
本所专业团队中有数位律师同时具有台湾及中国大陆律师资格,并借由与上海当地律师团队之密切合作,成功且有效率地提供客户在中国大陆之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大陆境外客户于大陆内地投资之架构规划、对于目标公司之尽职调查、对于知识产权之布局,以及纠纷争议解决等项目。
经验实绩:
经济部调整赴陆技术合作之限制—修正“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许可办法”第五条及第十条(台湾)
经济部调整赴陆技术合作之限制-预告“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许可办法”第5、10条修正草案(台湾)
两岸关系条例第9-11区别对待在大陆设籍或领用大陆护照者未违宪法平等原则(台湾)
台资企业大陆A股上市现状介绍(中国大陆)
《民法典》合同编实施后的重要注意事项(中国大陆)
上海市威海路567号 晶采世纪大厦14F-D 邮编200041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68号 朗琴国际大厦A座1501室邮编100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