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标准化法》、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20)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团体标准在支撑和引领行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深圳市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卓越绩效管理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秘书处研究决定,启动2020年团体标准立项征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以行业市场需求和技术创新为重点,提升行业领域标准的水平和竞争力。

1、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团体标准制定立项申请书》(附件1),报送至联盟秘书处。

2、联盟秘书处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审查,并在网站进行公示;统一组织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