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计划扶助对象为:

1.家境清寒高中(职)及大专院校在学学生,且学年学业成绩平均70分(含)以上,操性80分(含)以上。

2.具有特殊专长(例如:拥有乙级以上证照或曾在全国性比赛中获奖)或成绩优异,且未来目标明确者。

3.今年九月升高一至大三之在学学生。

4.符合本计划之精神者。

本次申请时间为111年5月16日起至111年6月15日(邮戳为凭),

于育成计划下载专区中下载“111年度育成计划”及“111年育成计划申请表格”。

若有任何疑问,请洽业务连络人黄文范,连络电话:(02)7723-1288分机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