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发布消息:2022年重点高校招生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以下统称为专项计划)。

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3项条件:符合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具有实施区域(36个县)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3项条件:符合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22个县(区)和4个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盂县、黎城县、应县、绛县)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申请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3项条件:符合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58个县(区),不包含4个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盂县、黎城县、应县、绛县)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勤奋好学、成绩优良。有关高校可在此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确保优惠政策惠及农村学生。

以上“农村户籍”指户口类型为农村居民。农村区域划分标准可参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确定考生农村户籍。

专项计划有以下录取办法:

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执行。

地方专项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执行。

高校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办法由有关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4月10日前,有关高校发布招生简章;4月25日前,考生完成报名申请;5月20日前,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5月31日前,有关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条件审核。(记者 武佳)